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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疏忽索償 - 怎樣才被視為醫療疏忽及怎樣計算賠償金額 |
在香港,隨著醫療服務的普及,醫療疏忽的情況時有發生並日益受到關注。本文將探討醫療疏忽索償的相關議題,幫助讀者了解其基本過程、考慮因素及注意事項。
醫療疏忽的定義
有些人以為治療效果不理想便是醫療疏忽,這當然是不正確。所以我們要首先了解醫療疏忽的定義。香港法例規定醫護人員,包括醫生、護士或醫院的工作人員,對病人都應負起看顧責任(duty of care),而工作的準則要求是必須達致合理水平。 疏忽的意思常被解作為: “沒有做到應做的,或做了不應做的”。因此,假若醫護人員沒有做到應做的,或做了不應做的,而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又未能達致合理的醫護執業水平,因而導致病人受傷或死亡,便會視為對病人缺乏看顧責任,已可視為醫療疏忽。
醫療疏忽的典型例子
根據醫院管理局的《風險通報》,由2015年至2020年7月期間,本港公立醫院已發生178宗醫療事故。醫療失誤的新聞屢見不鮮,但要投訴成立並不容易。有些醫療事故更是匪夷所思,令人摸不著頭腦。例子: 醫生左右不分,開腦時竟搞錯左右腦 —— 這絕對是不能接受、亦不可原諒的醫療失誤,基本上是百分百可以避免發生。現在科技進步,期望人工智能快將在外科手術中應用,大幅減低人為疏忽導致的醫療事故。
其他常見的投訴類型包括:
診斷錯誤:醫護人員未能準確診斷病症,例如,未能及時發現患者的癌症,導致病情延誤並惡化。
治療過程中的失誤:例如,錯誤用藥,或在手術中進行了不當操作,對患者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缺乏手術與治療的同意:未充分告知患者手術風險的情況下就進行手術,或在未經患者同意的情況下展開治療。
這些例子顯示,醫護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時,必須維持高標準的專業水準,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及嚴重後果。
其他常見的投訴類型包括:
診斷錯誤:醫護人員未能準確診斷病症,例如,未能及時發現患者的癌症,導致病情延誤並惡化。
治療過程中的失誤:例如,錯誤用藥,或在手術中進行了不當操作,對患者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缺乏手術與治療的同意:未充分告知患者手術風險的情況下就進行手術,或在未經患者同意的情況下展開治療。
這些例子顯示,醫護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時,必須維持高標準的專業水準,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及嚴重後果。
醫療疏忽索償時限
香港的醫療疏忽案件與一般個人傷亡案件一樣,索償時限為三年。三年時限是由醫療疏忽發生當日開始計算,或由受害人知悉醫療疏忽當日開始計算,以較後日期為準。如受害人未夠18歲,三年的申索時限會由他/ 她已滿18歲當日才開始計算。如三年的索償時限已過,只要法庭接納受害人的解釋,法庭可行使酌情權,免除三年的索償時限。
香港醫療疏忽投訴機制
當發生醫療事故後,可向以下相關機構作出書面投訴:
醫院管理局投訴部
衞生署投訴部
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部
香港護士管理局投訴部
對註冊牙醫作出申訴的資料及投訴表格
為保障諮詢者的私隱,請不要將問題寫在此 Blog 內。
醫院管理局投訴部
衞生署投訴部
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部
香港護士管理局投訴部
對註冊牙醫作出申訴的資料及投訴表格
我想就醫療疏忽提出民事索償,初步應怎樣處理?
1. 應盡快向有關醫護人員、診所或醫院要求取得所有相關的醫療紀錄、診斷報告、治療過程的詳細記錄及任何能支持索償的文件。根據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第19條,有關診所、醫院或醫生是有責任在收到要求後40天內,向受害人提供其要求索取的資料。如拒絕提供相關醫療紀錄及報告,可被判處罰款或監禁。如遇到困難或不合理的拖延,受害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相關人士披露或提供所有相關的醫療紀錄及報告。
2. 取得所有相關醫療紀錄及報告後,應交給一名獨立的醫學專家,並諮詢其意見,以確定治療是否涉及醫療疏忽。
3. 如確定治療有涉及醫療疏忽,應聘用有處理醫療疏忽索償案件經驗的律師,以評估案件的可行性。這通常包括檢視病歷、專家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
4. 如法律意見確定案件是可行的話,病人可委託律師向相關人士提出疏忽索償並向法院遞交正式索償申請。
5. 談判與和解:在許多情況下,醫療機構可能會選擇透過談判來解決爭議,以減少訴訟所需的時間和法律費用。這一過程通常需要雙方的法律代表進行協商。
6. 如無法達成和解,案件將進入訴訟程序,由法官作出最終裁決。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第19條,有關診所、醫院或醫生是有責任在收到要求後40天內,向受害人提供其要求索取的資料。如拒絕提供相關醫療紀錄及報告,可被判處罰款或監禁。如遇到困難或不合理的拖延,受害人可以委託律師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相關人士披露或提供所有相關的醫療紀錄及報告。
2. 取得所有相關醫療紀錄及報告後,應交給一名獨立的醫學專家,並諮詢其意見,以確定治療是否涉及醫療疏忽。
3. 如確定治療有涉及醫療疏忽,應聘用有處理醫療疏忽索償案件經驗的律師,以評估案件的可行性。這通常包括檢視病歷、專家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
4. 如法律意見確定案件是可行的話,病人可委託律師向相關人士提出疏忽索償並向法院遞交正式索償申請。
5. 談判與和解:在許多情況下,醫療機構可能會選擇透過談判來解決爭議,以減少訴訟所需的時間和法律費用。這一過程通常需要雙方的法律代表進行協商。
6. 如無法達成和解,案件將進入訴訟程序,由法官作出最終裁決。
我應該在那個法院提出醫療疏忽索償?
如申索的金額高於港幣3,000,000元,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索償;如果低於港幣3,000,000元,須在區域法院提出索償;如果低於港幣75,000元,須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索償。
醫療疏忽的賠償金額計算方式
受害人可向疏忽的有關醫生、醫護人員和醫院索取賠償, 但受害人須負上舉證的責任,而舉證必須是明確及合理的。賠償主要包括了以下各項:
非致命事故的索償:
✅ 非經濟損失例如: 肉體上和精神上受苦及喪失生活趣味。法庭會參考與案件情況相近的案例,以作為賠償額的指標。
✅ 經濟損失例如: 醫院費、交通費、照顧和看護費、所需的復康儀器費用、補品費用、過去的收入損失、將來的收入損失、賠償額的利息及申索人的訟費。
致命事故的索償:
✅ 殮葬費用;
✅ 喪親悲痛的補償,港幣220,000元;
✅ 如死者生前供養子女、配偶或父母,這些受養人便可申索因失去依靠而蒙受的損失;
✅ 死者財富積累之損失,這索償項目的金額會比較大。在此,法庭會參考死者過世時所擁有的資產價值,與及假設死者如沒有遭受醫療疏忽事故,他/她本可累積的資產價值 ;
✅ 如死者生前協助處理家務,例如煮食及照顧子女,因他/她的過世而不能再盡其義務處理家務,若能證明其受養人(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因此蒙受經濟損失,便可得到賠償;
✅ 賠償額的利息; 及
✅ 申索人的訟費。
法律援助
醫療疏忽索償是複雜的案件,律師費用非常高昂,受害人可以考慮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如通過資產審查 (受害人的資產總值符合法例規定) 及案情審查 (有充分理據去提出疏忽索償),便可以獲取法律援助。在過去五十年,法援署已為超過42萬人提供法律援助,確保申請人不會因缺乏經濟能力而喪失尋求公義的機會。
結論
總結來說,醫療疏忽索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但了解相關的法律程序和要求,病人可以更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為自己爭取應得的賠償。希望本文能促進讀者對醫療疏忽問題的認識。為保障諮詢者的私隱,請不要將問題寫在此 Blog 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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